吴小晖案七大看点
1、3月28日上午,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
2、指控吴小晖累计向1056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7238.67亿元。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亿元。
3、指控吴小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指示公司高管和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方式,将保费资金共计10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4、被告人吴小晖当庭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被告人吴小晖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5、吴小晖承认其控制的产业公司入股安邦财险、安邦集团,但否认曾担任安邦财险的副董事长。
6、公诉人举证吴小晖通过控制的37家公司入股安邦集团,控制安邦集团股份高达98.22%。
7、原安邦集团多位高管及吴小晖妹妹吴某某等证人证言证明200多家产业公司都是吴小晖个人所有和控制的公司,绝对控制了安邦集团及安邦财险等子公司。
新浪财经讯 3月28日消息,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