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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迟日大委员:中国保障粮食安全的立法条件已成熟|环球热消息

(两会声音)迟日大委员:中国保障粮食安全的立法条件已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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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长春2月25日电 题:迟日大委员:中国保障粮食安全的立法条件已成熟

中新网记者 郭佳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一次聚焦粮食安全。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保障粮食安全不仅要在生产端持续发力,在立法端也要与时俱进。目前,中国粮食安全立法已具备现实基础和经验积累,立法条件已经成熟,《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宜加快。

2022年,中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稳、更好、更牢。然而,也要看到在国内庞大的人口基数叠加和消费不断升级的背景下,粮食需求仍在刚性增长,加之全球农产品贸易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强,端牢饭碗的压力越来越大。

吉林省镇赉县稻田。(资料图) 潘晟昱 摄

迟日大认为,目前《农业法》等法律中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规定呈现零散、不系统状态,现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又相对较低。因此,加快立法既是化解粮食安全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粮食安全保障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

迟日大在调研中发现,长期以来,中国各地开展了诸多地方粮食立法实践,广东、贵州、宁夏等地先后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法规,加快立法已具备现实基础和经验积累。

吉林省镇赉县水稻丰收季。(资料图) 潘晟昱 摄

迟日大建议,《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制定要总结各地立法经验,注重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应注重维护各方主体权益,强化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围绕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加工、消费等各环节,设计全流程和全过程的法治保障。

迟日大说,《粮食安全保障法》要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的责任与分工。中央层面要进一步明确粮食流通管理的责任体系,规范粮食流通的各环节,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将粮食风险基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立粮食救济制度,完善粮食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和流通基础设施,共同保障粮食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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