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健委网站11日公布《沈阳市发放三孩育儿补贴 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明确将每月为当地3孩家庭发放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根据方案,发放补贴的家庭需夫妻双方均为沈阳市户籍,共同合法生育三孩并落户沈阳市。
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资料图)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方案明确,补贴标准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沈阳本地户籍家庭,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止。
发放育儿补贴从2023年1月20日《沈阳市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文件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1.实施之日出生且在沈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落户的,自该子女出生当日起计发育儿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
2.正式实施之日未满3周岁的,从正式实施之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3.户籍从市外迁入沈阳市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育儿补贴,自第三个子女户籍迁入沈阳市当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