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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两款新冠治疗药物上市


【资料图】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29日消息,近日,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进行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商品名称:先诺欣)、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商品名称:民得维)上市

截图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据悉,上述两款药物均为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用于治疗轻中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说明书用药。

国家药监局要求上市许可持有人继续开展相关研究工作,限期完成附条件的要求,及时提交后续研究结果。

中新经纬注意到,此前,1月16日,先声药业(2096.HK)发布公告称,先诺欣(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新药上市申请获国家药监局受理,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的方式,拟用于治疗轻至中型新冠病毒成年患者。

1月18日,君实生物(1877.HK/688180.SH)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口服核苷类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项目代号:JT001/VV116,以下简称“VV116”)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的新药上市申请获得受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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