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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微动态丨@金融消费者,远离这些“陷阱”,守好你的“钱袋子”

又是一年3·15,为了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不少地方银保监局发布了风险提示。

比如,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牢记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并为新市民送上一份“金融消费锦囊”。黑龙江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警惕非法集资诈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谨慎购买金融产品,防范销售误导风险。江苏银保监局也提示消费者,“转贷降息”套路深,隐藏风险需警惕;还发布了关于老年人保险消费活动的风险提示。天津银保监局则发布了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违规转贷的风险提示。

警惕“转贷降息”套路


(资料图)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注意到,多地银保监局的风险提示与“转贷”相关。转贷真的能降息吗?恐怕是“陷阱”!

江苏银保监局发布的风险提示称,近期,社会上一些不法贷款中介误导诱骗消费者违规使用消费贷、经营贷“提前还房贷”,并从中收取高额中介服务和资金“过桥”费用,导致消费者陷入违规转贷的多重风险之中。江苏银保监局提示,这可能导致违法违规风险、资金链断裂及个人征信受损风险、高额收费陷阱、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

江苏银保监局提示称,消费者未按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仅贷款会被提前收回,还要承担高额罚息。社会上一些不法贷款中介宣称可以为消费者申请贷款提供“帮助”,实则往往是通过伪造贷款申请材料、违法设立虚假空壳公司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一旦查实,消费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法中介所谓的‘转贷降息’,需要消费者先结清住房按揭贷款,再以房屋作抵押办理经营贷。不法中介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怂恿消费者使用中介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并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消费者‘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可能高于房贷正常息费水平。”天津银保监局提示,即使最终申请经营贷失败,消费者仍将被中介要求承担上述各项高额费用,同时还将承担高息过桥资金的还款压力。

理性购买金融产品

近年来,金融产品供给持续扩大,服务也不断优化,吸引了不少金融消费者。然而,在金融产品销售时,部分人员违规夸大产品收益、诱导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故意夸大收益等。多地银保监局发布提示,请消费者理性购买金融产品,避免被误导。

黑龙江银保监局指出,销售误导的表现形式可能存在以下几种:一是故意夸大收益。在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部分销售人员避重就轻,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或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二是保本保收益宣传。对产品收益或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三是混淆产品类型。以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基金等名义销售保险产品,或将保险产品称为理财产品,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产品类型。四是隐性捆绑搭售。以公司规定、相关政策、强制勾选为由,变相误导消费者购买附加金融产品,致使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

黑龙江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选择合规机构,立足自身需求,了解产品信息,不轻信高收益。

北京银保监局则提示,消费者要树立理性借贷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弘扬勤俭节约美德,科学安排生活支出,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量入为出、理性消费。要合理合规使用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服务,充分了解分期业务手续费、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在不超出个人和家庭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过度借贷,否则可能使个人甚至整个家庭陷入债务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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