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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集团正面临较大的资金困难 世界观热点


【资料图】

蓝鲸教育2月17日讯,今日,贝因美发布《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对关注函所提到的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及时性原则、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抽屉协议”、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等问题进行说明。

据公告,贝因美2月9日发布公告称,此前质押给中航信托的4800万股股票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3年1月28日出具《执行裁定书》要求贝因美集团、谢宏、袁芳支付款项3.16亿元。而贝因美已经于2月7日将48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委托给金桔投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4%。委托后贝因美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74%。

深交所要求贝因美说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具体时间及方式,质疑其2月9日才披露相关诉讼进展是否违反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原则。对此,贝因美称,公司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涉诉问题,并就相关问题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称,深交所要求贝因美说明贝因美集团在收到《执行裁定书》后进行表决权委托的原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及中小投资合法权益等。对此,贝因美称,表决权委托的目的是为了推动贝因美集团相关债务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积极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表决权委托后,贝因美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未发生实质变化。

深交所还要求贝因美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对价安排及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有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抽屉协议”等。公司回复称,贝因美集团正面临较大的资金困难,本次表决权委托系贝因美集团希望通过引入有意向的合作方,发挥资源优势,协助公司化解资金困难、妥善解决债务问题。金桔投资无意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上市公司实控权,相关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抽屉协议”或其他交易安排。

公告显示,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质押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对此,贝因美称有关质押股份均未设定强制平仓线,不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截至公告披露日,贝因美集团还持有1.48亿股公司股份,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贝因美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关键词: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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