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8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江西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11项案由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24.5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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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的重要内容;
3、漏报投诉数据;
4、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5、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6、相关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
7、对外付出残缺、污损人民币;
8、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10、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11、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陈勇对江西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熊小红对江西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0.87万元。
罗丽对江西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63万元。
李玲丽对江西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
李俊华对江西银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高燕、肖文超江西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4万元。
万贤卿对江西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款1.2万元。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官网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