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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市场主体、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深化数据开发利用,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保持经济稳运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在同日举办的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中小微企业融资继续呈现“量增、面扩、价降”态势。从全国情况看,截至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约18.73万亿元,同比增长24.1%。据初步统计,通过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台累计发放贷款超过7万亿元。应该说,“信易贷”模式对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赵辰昕表示,目前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情况与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需求相比有一定差距,还存在部分部门和行业数据难以获取、信息获取成本较高等问题。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于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以及世纪疫情冲击带来的不确定,保持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赵辰昕介绍,《实施方案》坚持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为出发点,多种方式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台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台网络,按照公益原则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接入融资信用服务台。二是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精准画像。强化获贷企业信用状况动态监测,提高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三是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台要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接入机构进行信息安全评估。接入机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将获取的信息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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