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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发展改革系统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苏处置办发〔2017〕42号)的要求,我委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立足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从以下四个方面积极按要求做好宣传教育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思想上高度重视。委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与文件精神,将防范非法集资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我省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张瑞丽副巡视员带队赴无锡市,为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和无锡市创业投资企业分析创业投资发展面临的形势,解读我省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各创业投资企业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2、组织上上下联动。我委充分发挥发展改革系统上下联动优势,向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既要融入到当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也要按照职能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充分调动辖区内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工作积极性,按照纵向到底的原则,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形式上灵活多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将合规经营的理念传达至所有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无锡市、徐州市、南通市发展改革委等将创业投资业务培训与非法集资案例分析相结合,指导创业投资企业如何防范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南京市、常州市、连云港(601008,股吧)市发展改革委等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对内宣传,另一方面发挥创业投资协会、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等单位的组织优势,要求各备案创投企业规范募资、代理和投资行为,自觉接受监管;苏州市、盐城市、太仓市发展改革委等在召开座谈会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对部分创投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创投企业的运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要求创投企业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合规运营。

4、效果上以点带面。我们以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一方面提醒备案创业投资企业不得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业务,另一方面提高相关企业的守信合规意识,对在宣传教育中被发现存在违规借贷、被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录等问题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完成整改。

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均已按要求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暂未发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下一步,我委将按规定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做到发展创业投资与防范非法集资同时抓、同步走,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的属地管理作用,积极配合省处非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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