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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董事长等提议1.5亿元-2亿元回购股份

2023年8月24日,长春高新(000661.SZ)发布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3日接到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提议,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马骥先生,董事、总经理姜云涛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刚先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人享有提案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资料图】

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建立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核心子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现特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用于实施公司及核心子公司股权激励。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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