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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自2023年7月启动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历经两年多时间,现已全面收官。
《规定》共六章29条,核心围绕六大举措切实让利投资者。具体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明确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非货币市场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鼓励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明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于投资者,要求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壮大直销力量。
相较于2025年9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规定》在部分条款上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例如,针对债券型基金和指数型基金的赎回费安排,给予了基金管理人更灵活的处置空间,旨在兼顾监管导向与市场实际需求。具体而言,对于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份额,以及机构投资者持有满30日的债券型基金份额,允许基金管理人另行约定赎回费收取标准。
此次关于销售环节的费率调整是公募基金费率改革“三步走”的收官之策。根据证监会测算,三阶段改革累计每年将为投资者让利超过500亿元。其中,第一阶段主要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每年让利约140亿元;第二阶段主要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每年让利约70亿元;第三阶段即本次销售费率改革,预计每年将为投资者节省约300亿元,实现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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