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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许可发布处方药广告 艾力斯被罚20万

中新经纬12月17日电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艾力斯”)因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被罚人民币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沪市监浦处〔2021〕152021001991号。

图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具体来看,2021年4月10日,艾力斯为推广其研发的药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处方药),委托上海惜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温州市鹿城区威斯汀酒店举办了一场学术推广会。

会议期间,艾力斯委托上海惜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上述酒店大堂、会议签到处及会场内放置了6个易拉宝印刷品广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上述印刷品广告由艾力斯提供具体内容,并委托上海惜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制作,共计制作了6个,制作费用为2000元。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上述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且案发时尚未取得“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广告发布的许可。

监管部门表示,艾力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0万元。

据了解,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类药物研发的公司。二级市场方面,公司股价较上一交易日跌0.31%,报收于28.75元/股。截至目前,公司总市值为129.4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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