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泄露薪资信息被解雇?仲裁委:公司补偿2.7万,法院这样判
不久前,话题#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了#冲上热搜。有网友自述称,因向同事打听工资,第二天就接到公司辞退通知。
天津一家公司员工因为泄露薪资信息被解雇,公司是否违法?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仲裁委:公司补偿2.7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李某入职XX集团有限公司,岗位先后为薪酬管理专员、员工关系专员系员工。
公司《考勤工资发放管理规定》第5.5条规定“集团薪酬体系及员工个人工资属公司内部机密,所有有工资知情权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理由向工资知情权以外的任何人谈论或泄露他人工资”。详细情况说明为:李某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泄露个人薪资及部门薪资。
2017年9月21日,公司以李某严重违纪为由与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10月16日,因双方劳动争议,李某向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18年1月23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653.57元×7.5(月)=27401.78元。
一审法院:公司应支付赔偿金
公司不服,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工资并非是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绝对机密,也不属于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不应是针对员工薪资分配制度,且限制劳动者谈论工资,过于严苛。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认为,公司认为因李某泄露个人薪资及部门薪资,其行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本院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无法律依据。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虽然是用人单位规范运作和行使用工管理权的重要方式,法律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但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必须要以合法为前提,亦不能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