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问责如何避免自己查自己?四川、广西教育部门回应
9月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正式实施。地方教育督导机构在落实督导问责办法时,如何有效协同联动其他部门,避免自己查自己的现象?
在当天上午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教育厅总督学傅明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孙国友回应了上述问题。
傅明表示,四川省近年来高度重视教育督导的协同问责,积极协调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开展联动问责,如每年都联动省财政部门,对教育投入保障不力的问题进行问责,去年还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落实情况,联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进行问责,切实推动了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