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缴纳“个人保费” 实则克扣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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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打着缴纳“个人保费”幌子克扣工资,混淆“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农民工出工伤后申请离职,因企业克扣工资拿到了经济补偿金。律师提醒,企业面对恶意跳槽、离职的农民工应当事先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违约条款,由法律制裁不诚信者,不要通过私自克扣工资的方式解决,应该以“心”留人。
实发工资月月比应发工资少300元,解除劳动关系时,索要欠薪和补偿金遭拒咋办?
4月12日,一场关于“克扣工资”还是“合法缴纳社保费用”的劳资纠纷有了结果: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处大连某木器厂给付内蒙古籍农民工王峰克扣工资21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0250元……至此,历时29个月的官司告结,王峰长舒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