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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完成重整案仅用32天

华昌达重整计划终于执行完毕。

2021年最后一天,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当天,华昌达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重整程序终结的公告》,至此,该公司始自2017年的债务危机终于得以化解。

此次重整,解决上市公司历史债务达23亿元。日前,华昌达发布权益变动书,显示执行重整计划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29亿股。这家一度陷入危机的湖北上市公司迎来重生,并对涅槃后高质量持续发展表示了信心。

净资产为负值面临退市

华昌达成立于2003年,前身为十堰华昌达科工贸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登陆深交所科创板,是十堰市首家上市公司。一家以工业高端智能型自动化装备研发、设计、制造等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自身主要作为持股台,与下属核心子公司德梅柯共同形成了集自动化智能装备研发、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设计及自动化项目管理于一体的智能装备产业集团。

登陆资本市场后,华昌达曾因“湖北十堰第一股”为人所知。然而,年来,受原大股东债务诉讼、行业周期波动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华昌达逐步陷入生产经营困境,并引发债务危机

2017年12月7日,武汉国创公司向武汉中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创始人颜华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2018年3月华昌达公告颜华夫妻总共负债30亿元。

2020年度华昌达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华昌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通过重整再生的可能,十堰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

完成重整案仅用32天

根据债权人高新投集团申请,十堰中院于2021年11月18日依法裁定受理华昌达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华昌达管理人。

同年12月20日,十堰中院送达的(2021)鄂03破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华昌达重整计划,并终止华昌达重整程序。

华昌达的重整工作得到了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三级党委、政府及湖北高院、十堰中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债权人的鼎力支持。为妥善解决华昌达原大股东违规占用问题,高新投集团主动承担、依法豁免对公司享有的约4.76亿元存量债权,为华昌达重整扫除了障碍。

为促使华昌达重整成功,避免破产清算,管理人在十堰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遵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全面履行相关职责,一方面要求华昌达保障重整期间生产经营安全秩序及职工稳定,保障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全力以赴做好与重整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受理与审查、财产调查、职工债权调查、重整投资人协商谈判、重整计划的论证和制作等。

仅用时32天,华昌达就完成重整案各项工作,并获得债权人会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100%表决通过,出资人组亦高票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成为全国历时最短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也是受理获得债权人全票通过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例。

此次重整,华昌达案化解了3.5亿元金融不良债务风险,解决上市公司历史债务达23亿元。

重整工作完成以后,深圳高新投集团将作为华昌达的第一大股东。

据悉,重整计划的实施是以华昌达5.69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5.0042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8.53亿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而是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清偿各类债务,6.23亿股用于有条件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资金用于支付各类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3亿股用于抵偿华昌达及核心子公司上海德梅柯的债务。

重整投资人深圳高新投集团,受让3.2亿股转增股票,支付现金对价3.84亿元,承诺利用自身资金和业务优势为华昌达经营发展提供3亿元额度内的直接或间接融资支持;财务投资人受让3.03亿股转增股票,向华昌达支付转增股票现金对价约3.64亿元。

华昌达董事长陈泽表示,公司在重生的过程中需要构筑和强化自身优势,有信心重生后高质量持续发展。未来五年关键要提高公司的三种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变革能力。

重整后,华昌达将融合投资人的各种资源优势进行全方位的运营整合,具体包括:实现全方位产业对接;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融资能力;适时注入优质资产,并积极推进资产剥离处置方案,获取流动资金;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记者 李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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