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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精选!河北银行被警示:基金销售业务存五大问题


(相关资料图)

30日,河北证监局网站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北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显示,今年6月,河北证监局对河北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其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及时建立配套的风险管理制度。截至检查日,河北银行仍执行2016年印发的《河北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及《河北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与公司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不匹配。不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二是合规人员配备不足,现行的公司管理制度中没有明确合规部门应对基金销售展业行为进行合规检查。不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是合规风控人员未满足独立性要求。合规风控人员履职的独立性有欠缺,2021年考核方案未见对合规风控人员独立考核的规定。不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是人员资质管理不符合规定。部分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不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五是合规风控未贯穿产品准入全流程。基金产品准入专门小组成员未包含合规风控人员。不符合《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河北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官网介绍,河北银行成立于1996年5月28日,是全国首批五家城市合作银行试点之一,也是河北省成立最早的城市商业银行。

目前,河北银行共有股东5187名,其中国家股股东1名,法人股股东124名,自然人股股东5065名。其中,第一大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02%。(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