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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速递!V观财报|子公司连续两年虚构交易,江特电机被罚60万


(资料图片)

江特电机14日晚间公告,收到证监会江西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江特电机间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银锂)通过与其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存货和利润。

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2693.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693.85万元,分别占江特电机2017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0.8%、8.18%;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740.32万元,虚增存货9529.57万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1亿元,分别占江特电机2018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存货、利润总额的2.23%、10.77%、6.39%。上述情況导致江特电机披露的2017年年报和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时任江特电机董事长兼总裁朱军,时任董事兼副总裁罗清华,时任财务总监龙良萍,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闵银章,时任宜春银锂总经理辛毅敏,时任宜春银锂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长柳光明,是上述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此,江西证监局拟决定,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

此外,对朱军、罗清华给子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对龙良萍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对闵银章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的罚款;对辛毅敏、柳光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万元的罚款。(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