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0日电 因敏感期交易公司股票,深交所20日向苏大维格董事长陈林森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陈林森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29.92万股,涉及交易金额914.36万元。苏大维格于10月28日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你的上述卖出行为处于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监管函指出,陈林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5条的规定。请陈林森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苏大维格2021年三季报显示,当期营业收入3.77亿元,同比增长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9万元,同比下降95.94%。
Wind数据显示,陈林森,1961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至2008年任本公司前身苏州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苏大维格官网信息显示,经多年发展,苏大维格成为微纳光电材料、新型显示和纳米印刷领域自主创新的典型企业,涉及微纳光学印材、纳米印刷、3D成像材料、平板显示(大尺寸电容触控屏,超薄导光板)、高端智能微纳装备(纳米压印、微纳直写光刻、3D光场打印等)的研发与产业化,在深交所A股创业板上市(苏大维格300331)。
公开市场数据显示,1月20日早盘,苏大维格股价小幅低开后震荡,盘中短暂翻红。截至发稿,苏大维格跌1.03%,报29.69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