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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销售套路!上海市消保委:长期大额预付都是“坑”

中新经纬12月14日电 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号发布提醒称,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逐渐成为服务消费的重要形式,也因优惠折扣大、支付便捷等优势而备受消费者青睐。在此,上海市消保委联合上海市商务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销售套路、避免长期大额预付。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预付式消费涵盖多用途预付卡购买、单用途预付卡充值、预付购买一定时间内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等多种模式。实践中,更有一些商家以“产品+服务”的套餐名义向消费者口头推销,层层诱导消费者大额预付,金额达到数万乃至数十万元。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付款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预付模式,谨防商家以下销售套路:一是打亲情牌,以“帮忙提高业绩”“保证效果”为名,反复忽悠消费者充值付费;二是打夸大牌,口头宣传“肆无忌惮”,实际无法提供与宣传内容相一致的合同,甚至无法提供发票凭证、交易明细等;三是打隐瞒牌,收费项目及价格不对外公示,同一项目不同店员报价不一,收费混乱、坐地起价等。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根据商务部对单用途预付卡的相关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消费者付款前,切勿冲动消费,要结合自身需求、经济能力、消费习惯等因素适度理性消费,避免付款后实际不使用造成的资源浪费、违约金承担等。同时,也不建议消费者购买期限在3年以上的超长预付以及交易金额较大的预付类服务。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超长预付时间跨度大,相关服务能否兑现受租赁场地租期、人力成本、人员流动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影响,消费者易遭遇退款难等问题;交易金额较大的预付类服务,消费者也可通过同行业比价等方式进一步分辨商家收费的合理度及性价比,避免冲动消费造成的财产损失。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从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大部分消费者虽然保存了转账记录,但由于商家未提供交易明细、钱款滞留工作人员账户未转入商家账户等原因,消费者实际并不清楚剩余款项、消费记录等信息,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就陷入举证难、维权难的困境。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付款时,不要将钱款转入工作人员或他人的个人账户;尽可能索要并签订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后再签字,并留存发票收据等书面凭证。同时,消费者要注意定期核对消费记录、剩余服务次数、账户余额等信息,在有效期内及时消费,每次消费后都要向商家索要消费明细,并做好消费记录,对交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上海市消保委最后提到,市场上也存在一些采用加盟形式的连锁企业,加盟门店作为被特许人,由品牌商标持有者授权其使用品牌商标,招揽消费者。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加盟门店一般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为此,提醒消费者务必详细了解门店性质和法律关系,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明确法律主体更好地维护权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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