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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引进高技能人才 最高奖补30万

中新经纬12月1日电 “珠海发布”微信号1日消息,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就《珠海市“金蓝领计划”技能人才引进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征求意见,以“真金白银”重奖企业引进的各层次高技能人才,最高奖补30万元

《意见稿》称,根据《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海市人社局决定实施“金蓝领计划”,助力“5+1”重点产业集群引进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着力解决“十百千计划”培育企业技能人才短缺和其他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问题,吸引并留住市外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下同)实习生和毕业生。制定该办法旨在增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吸引力,缓解新引进技能人才的生活压力。

《意见稿》明确,奖补的对象是珠海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技能人才,包括:“5+1”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十百千计划”培育企业(以珠海市工信部门公布最新年度清单为准)引进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顶岗实习生(职业院校须为全日制高职以上层次的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顶岗实习生),其他企业引进珠海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上述的各类技能人才。

奖补标准方面,《意见稿》提出,高技能领军人才按其年薪的50%给予工作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工作奖励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层次技能人才每人分别发放3.8万元、2.6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本科)、高技(含高职)、中技层次毕业生分别每人发放2.6万元、1.5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二者不重复享受。补贴分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技师、高技、中技层次顶岗实习生分别每人发放0.7万元、0.6万元、0.5万元生活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毕业后留珠就业符合条件的,按上浮20%的标准发放毕业生生活补贴差额部分。

同时,《意见稿》规定,工作奖励和生活补贴申请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新引进该市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须两年内提交首次工作奖励、生活补贴申请,顶岗实习生须一年内提交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首次申请须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以上,顶岗实习生除外。

申请条件方面,《意见稿》明确:

高技能领军人才工作奖励:引进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奖项、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以上技术能手,或年薪在30万元以上的拔尖高技能人才;与珠海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在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引进时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该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技工院校顶岗实习生生活补贴:珠海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的毕业年度学生;与该市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且全职在珠海实习满半年。

技工院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珠海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与该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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