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财经要闻 >

注意!国家医保局:不取消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今天,国家医保局表示,文件中提到“2020年底前取消”是指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不是指取消“职工基本医保的个人账户”。

从区域来说,从2011年起,大部分地区就已经通过开展门诊统筹,取消了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只有少部分地区,还没有取消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文中这项要求就是针对这部分地区。

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这一政策有国家明确的制度设置。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的计入来源包括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参保单位的缴费,主要用于保障门诊小病,以及支付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最新动态
相关文章
人生第一证可线上申领 办理更自由实现...
小米手机销量首超苹果 晋升全球第二智...
衣二三宣布关闭服务 共享衣橱行业生命...
郑州花园路正在进行升级改造 将为郑州...
东方今典集团与赤峰市签订合作协议 将...
内蒙古赤峰市委书记孟宪东会见东方今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