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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农药残留超标等

据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71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洋浦新英湾市场羊玲美六组16号摊位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值为5.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东方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值为2.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白沙牙叉文全光鸭摊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值为0.0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陈荣兰(屯昌屯城荣兰蔬菜摊)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值为0.04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文昌盛世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测值为0.3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儋州八一昇鸿农贸市场周国华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测值为1.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儋州八一昇鸿农贸市场符秀燕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测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三亚盛万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皮鸡蛋,氟苯尼考检测值为64.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三亚福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氧氟沙星检测值为2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万宁万城凤花生食摊销售的鸭肉,五氯酚酸钠检测值为2.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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