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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帮助灵活就业者拥有一份养老保障

1994年,世界银行在《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报告中首次提出通过发展养老金三支柱体系来共同应对老年人的养老风险。其中第一支柱是政府集中管理、通过一般税收收入融资和企业与个人缴费融资的强制公共养老金计划;第二支柱是私人和公共部门的雇主向雇员提供的一种辅助补充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是各种自愿养老储蓄计划。在养老金三支柱体系中,第一支柱由政府承担,其目标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采用现收现付制;第二支柱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并成为养老金的主要资金来源;第三支柱由个人承担并致力于提高个人的养老待遇,第二、第三支柱采用完全积累制。总体而言,世界银行总结并倡导的多支柱模式已成为世界各国养老金体系发展的主流。

为了应对老龄化危机带来的挑战,我国积极探索和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三支柱养老金模式。1991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已经明确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这是我国构建公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支柱养老金制度的开端。

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人保寿险积极对接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障需求,率先推出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帮助灵活就业者拥有一份养老保障,也让部分群体在社保、企业年金之外,增加一份确保及时足额发放的养老保障。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缴费灵活,分为一次缴费、定时分期缴费、不定期缴费,保费金额低至百元,人人能轻松搭上“养老保障快车”;同时,为不同需求的用户设置了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年利率为3%,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年利率为0.5%,用户可以根据养老金需要切换所需的稳健型账户管理和进取型账户管理。

保障方面,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保证领取:用户满60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或者按月分期领取,用户可以选择10、15、20、25年固定期限领取或者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

除养老年金外,“福寿年年”还提供重度失能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呵护养老、体现关爱,传承财富、延续保障。

相信接下来,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将在养老服务端持续发力,加快养老产业发展,扎实推进养老产业布局,用实际行动助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高质量发展。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仅供消费者了解产品特点,具体保障内容请以保险合同为准。您可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或在支付宝中搜索“福寿年年”查阅本产品的详细信息。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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