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成效相关信息显示,当前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改革虽已取得初步成效,经过两年专项整治,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处罚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合计1.4亿元,处罚责任人395人。
近两年来,银保监会扎实推进《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落地实施,着力加强制度规制建设,持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质效稳步提升。
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即: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全面实施;股权和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趋于收敛;公司治理监管的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监督的合力显著增强。
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推进方面,银保监会指出,在监管推动下,国有银行保险机构普遍在章程中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通过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前置研究的制度安排,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在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体系健全方面,银保监会聚焦突出问题,加快弥补制度短板,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基础制度,夯实公司治理监管根基;发布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指导意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股东承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股东承诺约束力。据银保监会透露,目前《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完成规章制定的前期工作,有望近期出台。
在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方面,银保监会不仅已经构建起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综合评估体系并连续两年予以实施,还严格督促相关机构认真整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并将评估结果与市场准入、现场检查以及高风险机构的改革重组和风险处置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质效。
从2021年评估结果来看,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总体稳定并呈现向好变化。被评为D级(较弱)及以下的机构占比下降0.77个百分点,其中被评为E级(差)的机构138家,较2020年减少44家,占比下降2.73个百分点。
对于备受关注的股权和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方面,银保监会通过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资本造假、股权代持、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经过两年的专项整治,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处罚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合计1.4亿元,处罚责任人395人,对部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实施行业禁入。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内部问责处理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360家次,问责个人5383人次,其中党纪、纪律处分674人。分三批次向社会公开66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通过系列举措,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行为的合规性有所提升,借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在公司治理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和公司治理监管监督的合力方面,银保监会通过建立起公司治理评估、股权监管和关联交易监管三个信息系统等,稳步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信息化水平。通过监管部门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协作,依法惩处银行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股东以及董事、高管人员,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指导银行业协会和保险行业协会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等举措,显著增强了公司治理监管监督的合力。当前,银保监会正在推进公司治理监管信息系统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虽然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严峻。银保监会表示,部分公司治理的典型问题如大股东操纵、内部人控制在一些机构依然存在,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大股东行为及关联交易、优化董事会结构和运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