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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保监局强化监管惩戒 行政处罚罚款同比增长逾3倍

山西银保监局强化“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2021年以来,山西银保监局系统共作出115件行政处罚决定,同比增长113%;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00家次,同比增长89%;罚款6126万元,同比增长343%;处罚责任人234人次,同比增长166%;取消一定期限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15人,实施行业禁入28人。

为把政治要求精准贯彻到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全过程,更好履行为民监管职责,山西银保监局从强化党委决策切入,制定党委重大、复杂监管事项清单,将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风险处置、案件移送等环节重要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强化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针对目前山西金融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山西银保监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监管惩戒。

严查股东股权领域违规。某农商行股东借款超股权净值仍出质股权、某城商行股东股权管理不规范,监管部门对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处罚。严惩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对某商业银行严重违规行为顶格处罚,禁止有关责任人终身和一定期限从事银行业工作。严格信贷资金流向管理。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处罚4家银行机构,罚款金额150万元。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某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违反规定解除交强险保险合同,监管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某个人保险代理人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投保人划转资金为其办理非投保人意愿的保险产品,被罚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严惩虚假数据问题。某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及3家分支机构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监管部门对机构和多名责任人实施处罚,合计罚款243万元;某农商行违反规定屡次漏报、错报银行业监管统计报表,监管部门对机构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严惩高管未批先任。某金融机构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罚款210万元。

在对机构处罚的同时,山西银保监局系统加大对违法违规责任人的监管问责力度。2021年以来,处罚责任人与处罚机构的比例达到2.3∶1,通过追责问责以儆效尤,倒逼机构强化风险管理,压实防控风险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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