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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聚德亦庄店违反消防法多项规定 遭罚款2万元

信用中国(北京)18日更新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近日,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聚德 证券代码:002186)北京全聚德亦庄店(以下简称北京全聚德亦庄店)收到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截图来源:信用中国(北京)

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0月15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3号楼三层、四层的北京全聚德亦庄店进行检查时发现:1.公司四层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2.四层厨房间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对北京全聚德亦庄店上述两项违规行为分别处以1万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天眼查显示,北京全聚德亦庄店成立于2016年8月30日,公司负责人为田川。资料显示,北京全聚德亦庄店在2019年曾收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查封决定书。

截图来源: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出,2019年5月17日对北京全聚德亦庄店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正常从事中餐餐饮服务过程中,不正常运行厨房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该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不到位,残留油污明显,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较低。属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厨房油烟废气排污设施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从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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