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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阳光化”?中泰信托近5亿元青海省投项目逾期 投资者抛8大疑问

青海省国资委下属国企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海省投)4.804亿元债务逾期,112名投资者近日自行召开媒体发布会,对中泰信托股东不“阳光化”等问题提出8大质疑。

每经记者就此采访了中泰信托。中泰信托方面表示,在与青海方面最近的一次磋商中,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欲以债务置换的方式解决。同时不放弃进一步采取司法措施清收债权,并呼吁青海方面拿出可行的处置方案。

投资人提出8点质疑

2017年,中泰信托发行“中泰?恒泰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恒泰18号),向青海省投提供4.804亿融资,按约定信托计划应于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8月8日陆续到期

今年3月,青海省投发行的PPN及海外美元债券逾期,由此开启违约浪潮,多家金融机构陷入其中,恒泰18号也不例外。但时至今日,信托计划逾期7月有余,还款方案迟迟未能落定,百名投资人不满,于近日召开媒体发布会,除此之外,投资人对于中泰信托在销售推介期、存续期内的管理也表示质疑。

近日,针对恒泰18号还款方案迟迟未决,112位投资者自行召开媒体发布会,除对中泰信托在逾期的7个多月中,未能代表信托受益人利益和融资人青海省投达成切实有效的还款方案、本金丝毫未兑付不满外,投资者还对中泰信托提出8大质疑,包括:股东不“阳光化”、产品推介期销售材料和目前官网挂销售材料版本问题、销售材料是否误导投资人、信托财产保全、信托存续期信息披露、增信企业是否存在问题、未能保护受益人利益、承诺履行等方面。

对于第一点的股东阳光化问题,目前仍未有实质进展。中泰信托回复每经记者称:中泰信托的实际控制人阳光化的推进工作一直在进行,但目前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始终相信公司股东、德瑞信托计划受益人有意愿有决心有能力处理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阳光化问题。据我们所知,股东、德瑞信托计划受益人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争取早日完成整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对于未能及时获知融资方财务恶化,中泰信托回复称,从青海省投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并没有明显的恶化倾向,且青海省投的股东西部矿业也未能预见到省投债务危机的出现,公司作为外部金融机构,预见此事更加困难。

对于事后风险管理,中泰信托表示,2019年3月,青海省投债券逾期,触发了本项目约定的违约事件。本着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中泰信托向青海省投发送《回购义务提前履行通知》,要求其提前履行还款义务,但青海省投未按要求还款。因此,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青海省投按约还款。此后,该案件管辖权被移送至西宁中院,并定于2020年1月7日开庭审理。

欲以债务置换方式解决

中泰信托表示,逾期以来,公司多次至西宁现场与融资方及其管理单位青海省国资委相关人员沟通,也曾向债委会提交对于青海省投债务化解的思路和意见,但未收到债委会任何反馈。截至目前,距离债委会首次会议召开已近半年,尚未接到青海省投召开第二次债委会的相关通知,还款计划也尚未形成。

在达成还款方案方面,10月31日,青海方面曾提出一项债务重组方案,但因投资者将遭受重大损失被否决,具体为:

1、如青海省投执行破产清算,则将按照法定清偿顺序,财产变现所得在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后,剩余财产用于清偿普通债权,按此计算,青海省投在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仅为4.54%,即本项目本金仅能回收2181万元,每100万元本金仅能回收4.54万元;

2、如青海省投执行债务重组,则大额债权50万元以下的部分可获现金清偿,超过50万元以上的部分则按照每3.32元债权获得新公司1元净资产的股权,即本项目本金可获得现金偿付本金50万元,剩余本金47990万元转为14454.82万元净资产的新公司股权。每100万元本金仅能回收现金本金1040元,并获得价值为30万元净资产的新公司股权。

中泰信托称,因上述方案对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极大,且方案中对于青海省投以在建工程为首的核心资产进行了超过50%的大规模调减,存在诸多可疑和不合理之处,直接导致青海省投可变现资产价值巨幅缩减,现金偿付比例低至4.54%,有明显的废逃债务嫌疑。为维护投资人利益最大化,始终未同意上述方案。

在最近的一次磋商中,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欲以债务置换的方式解决。即中泰信托拟自行筹集资金,投向青海省内其他信用记录尚可的主体,用以置换青海省投该笔债务。但青海省方面提出放大六倍杠杆,成本下浮35%,借款期限5年以上的置换方案(即:按现有债务规模,我司需再向青海省其他主体提供30亿5年期以上的融资,青海省方面才愿意配合置换现有的5亿债务)。中泰信托表示,因该条件过于苛刻,双方仍在继续协商之中,但只要青海方面能够配合拿出主体用于债务置换,且公司筹集的资金得以全部用于解决投资人的资金兑付,公司将全力推动置换工作落地。

中泰信托表示,目前公司仍积极与青海方面协商,力争形成切实有效的债务化解方案,同时不放弃进一步采取司法措施清收债权,同时呼吁青海省投债委会能积极履职,拿出可行的处置方案,呼吁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国资委及青海省投能对涉外债务和涉众债务能同等对待,摒弃前期在国内涉众债务尚无处置方案时依然对美元债正常偿付利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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