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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巨头完美公司难保完美:管理混乱 “命案”缠身

“命案”缠身、管理混乱 直销巨头完美公司难保完美

近日,北京青年报旗下“北青深一度”报道“4岁女童身患神经母细胞瘤,被母亲用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公司”)的保健品代替化疗最终死亡”一事,引发了网友热议。

继权健、华林之后,直销行业又添一笔丑闻。

完美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直销公司之一。早在2014年,该公司就已经成为中国直销行业里第二家突破200亿元大关的企业,之后业绩一直维持在200亿以上。

除了漂亮完美的业绩,在社会活动中,完美公司也一直努力树立自己的“完美”形象。2014年5月曾组织7千人的经销商团队赴美唱国歌升国旗,轰动一时。另外,在完美公司官方网站上展示的各种荣誉证书、慈善证书多达108个。

然而,与“致病”、“伤残”、“死亡”等有关的事件同时伴随着完美公司,让其形象难保完美。

“命案”缠身

2012年以前,完美公司被一份“死亡名单”紧紧纠缠了近8年。其产品芦荟矿物晶疑似锌超标,导致50多人死亡、伤病、残疾。2012年12月,完美公司在“死亡名单”涉及的商业诋毁侵权民事诉讼中胜诉。

但事实证明这份“死亡名单”并非空穴来风。据媒体报道,“死亡名单”中有部分消费者或其家属把完美公司告上了法庭,并获得了胜诉:在湖南省消费者刘国华的死亡案件中,2010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完美产品锌含量超标,且产品说明误导存在是造成刘国华死亡的原因之一。”在仇召康死亡案件中,200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仇召康在服用完美公司芦荟矿物晶产品后导致严重腹泻,致病情加重进而引发血栓形成导致死亡,仇召康的死亡和服用芦荟矿物晶产品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完美公司过去的“死亡阴影”还挥之不去,如今新的事件又再度发生:

除了“北青深一度”2019年2月18日报道的“母亲用完美公司保健品代替化疗致4岁女童死亡”事件。还有中国质量新闻网2019年01月18日报道济南汪先生被完美公司保健品坑害的经历:由于相信了完美公司经销人员的谎言,汪先生服用完美公司保健品来“消除病痛”,最后病情竟然由最初的血压偏高、血肌酐超标,恶化至需要做肾移植手术才能保命。

另外,2018年年初,“6岁孩子吃完美公司减肥药去世”的消息也在网络上不胫而走。有网友称其妹妹受了完美公司推销员的蛊惑,给6岁的孩子吃完美公司减肥药后出现不良后果,最终导致孩子抢救无效死亡。延川县公安局与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2月7日对此事回应称该事件由城关派出所负责受理,并表示该事件正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规定受理调查,调查结果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9年2月22日,环球网健康频道记者致电延川县城关派出所,值班室工作人员承认该所曾经受理过上述案件。当记者询问能否联系办案小组时,该工作人员以“涉密”为由拒绝。

随后记者致电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办公室文书张先生告诉记者,该事件涉及刑事案件,是由县公安局主办,食药监只是协办单位。而对于完美公司涉案产品的送检情况,张先生表示:“送检结果我们不清楚,已经交给公安局。”

记者联系延川县公安局时,接线人员称自己来的晚,不知道之前的情况,并拒绝了记者查询该案件进展的要求。

能否撇清?

完美公司的“黑料”一直持续不断被爆出,但面对舆情和网络上的控诉,完美公司采取的却是“死不承认”或“不理不睬”的态度。

在2006年湖南消费者刘国华死亡案件中,完美公司认为,销售人员的言行并不能代表本公司。该公司法律顾问钟炜说,每个完美专卖店都是独立的商业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公司无关。

而针对“完美公司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害”等报道,2012年4月6日,完美公司发布声明予以否认,称“任何出厂的产品,均经过层层把关,对于本公司的产品,本公司有十足的信心。”并表示公司已通过制定各项规定、行为规则,严禁相关会员及经销商夸大产品功效、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区别,并禁止会员及经销商误导消费者。

但面对近两年出现的死亡事件,完美公司选择用“不理不睬”代替辩解。

对于上述事件,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朱金元律师则认为,完美公司说完美专卖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错误的。他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如果因为虚假销售行为不当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虚假宣传是生产企业员工所为,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李圣律师也认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单方行为,并非生产商的行为,则代理商或者经销商负责。如果生产商没有实施不正当竞争或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就不会承担责任。”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完美公司强调了其保健品的属性,也表示过对公司销售人员的治理,但消费者被坑害的案件还不断发生,这说明完美公司根本没有管理到位,甚至有可能只做表明文章实则放任不管。“不管经销商销售行为如何,生产企业不担法律责任,直销企业就是抓住了这个漏洞,才让这类问题如此泛滥!”

难保完美

完美公司是成立于1994年的侨资企业,2006年12月1日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在华开展直销业务。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信息显示,完美公司在全国设立了29家分支机构,开设1160 个服务网点,直销产品包括4 类 130 种,覆盖化妆品、保健食品、小型厨具、保洁用品。

据《中国直销》杂志报道,2014年,完美公司业绩突破了200亿元大关,成为中国直销行业里第二家突破200亿元大关的企业。同时,完美公司全国各地专卖店总数已达到9000家,是名副其实的店铺之王。

另外,完美公司在慈善界也“业绩”不菲。在完美公司中国官方网站社会公益光荣榜上,陈列的各种荣誉证书、慈善证书多达54个;“守法经营”一栏里的证书也多达54个。

除了死亡、伤残等事件缠身,近年来,完美公司还被曝出行贿和经营团队群体维权等事件,该公司极力树立并维护的完美形象一落千丈。

据南方都市报2015年1月5日报道,2010年3月至2012年8月,为了谋取公司利益,完美公司给时任广东省国税局局长李永恒一家人行贿共计60万港元。

2016年,有媒体报道完美公司直销人员忽悠团队搞原始股、报大单,引发了河北、北京等地的群体维权事件。后来完美公司发布声明称原始股事件系谣言。

2019年初,广东省约谈了32家直销企业,并签署了了《广东省直销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完美公司也在其中。2月2日,完美公司官方网站在首页挂出了这样一则消息:

“不良事件频发,暴露出完美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完美公司明面上做得再完美公司,如果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害,最终也会失去消费者信任。”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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