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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 太保财险青海分公司被罚款36万元

近日,青海保监局发布“青保监罚〔201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青海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太保财险青海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涉及金额共计39.13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青海保监局决定责令太保财险青海分公司改正,处19万元罚款。

此外,太保财险青海分公司还利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涉及金额66.63万元。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依据该第一百六十一条,青海保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处17万元罚款。

同时,时任太保财险青海分公司渠道合作部经理孔庆峰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太保财险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付大雷负有管理责任。青海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孔庆峰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付大雷给予警告并处1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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