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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IPO遭否:被问盈利能力是否可持续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1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首发未获通过,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晶丰明源的主营业务为模拟和混合信号集成电路的研发与销售。本次IPO公司计划募集资金5.5亿元,其中1.4亿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将投向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和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发审委会议对晶丰明源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报告期内经销收入占比较高,有折扣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且逐期提升。请说明:(1)经销商对外销售是否真实实现;(2)有折扣销售收入逐期增长、年度折扣率逐期上升的原因,期末商业折扣计提是否充分,商业折扣的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是否建立跟踪核实经销商库存数量的制度,2017年末经销商库存数量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小幅上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导产品毛利率存在波动。请说明:(1)单位成本持续下降,但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毛利率先降后升、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毛利率先升后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2017年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Fabless模式毛利率低于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3、各报告期末存货余额逐期增加,主要存货存放地点在中测厂、封测厂仓库,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低于可比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存货余额持续增加及2017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存货跌价准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存货的管理制度、盘点制度及执行情况。

4、晶丰明源历史上因股权激励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上海晶哲瑞股权也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股权代持事项产生的背景及原因,是否存在规避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股权激励是否进行了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解除股权代持支付对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法律纠纷风险。

5、结合国内外同类型产品的性能、行业竞争态势、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说明公司竞争优、劣势;说明在LED驱动芯片细分领域的行业地位,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结合核心技术、产品结构、LED产品的生命周期等,说明应对技术更新换代影响的措施,及后续技术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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