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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省将落实各项新增减税降费 预计达150亿元以上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和减免政府性收费政策,是福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部署,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和个人“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政府政务公开,节约人力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意义重大。企盼记者朋友关注聚焦,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我省减税降费工作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5日讯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经济领域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对减税降费、减少政府管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积极性提出了要求。昨日,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福建省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实体经济”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我省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和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进而达到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乘数效应。2016年,我省减税降费达370亿元,2017年将新增减税降费预计150亿元以上。

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减税降费整体布局的重头戏。营改增于2012年1月1日启动试点,我省于2012年11月第二批启动。2016年5月1日,改革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推开。营改增改革为我省企业减税达240.3亿元,考虑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应减收因素,整体减税约达265亿元。

发布会现场

在政策性减税方面,今年7月1日,我省正式实施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政策,农产品、天然气等23种产品税率从13%降低至11%,农业、民生领域将成为减税行业。此外,将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至75%。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实施税收优惠,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50%征收,对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按政策规定上限扣减各项税收。

在实施减税优惠政策的同时,规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政府性收费。目前,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从2016年初的114项减少到64项,其中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现了在管理类、检验鉴定类、考试教育类等类别的零收费。通过落实政策降费、降低收费标准、实行清单管理三大方面实现政府性降费。2017年上半年,取消、停征了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13项检测收费标准;对工业企业停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2年,实施了“五险一金”的阶段性降费;建立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信息。

各项税收优惠和减免政府性收费政策的落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增加了效益。在营改增四大行业中,税负下降或持平的企业占98.5%,减税面最大的是生活服务业,达99%以上。行业减税效应外溢明显,减税红利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引导企业脱虚向实。以减负换取“加法”,宏观上,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利于增加投资就业;中观上,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利于动能转换;微观上,促进企业“双创”活力释放,利于多元发展。

对实体经济进行减税降费,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大大增强了实体经济发展动能。减税降费带动了企业主动加大研发投入,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2%,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幅3.4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4.4%。从政策走向来看,未来税收将持续定向施策。包括支持小微企业、推动创新创业、促进研究开发等方面的税收支持政策都将延续并扩大。

经济运行通过减税降费等正向激励措施,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201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3万亿元,同比增长8.3%。财政收入尽管受减税降费影响较大,但我省财政收入总体平稳,完成情况好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1-7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9.6%和11%,增幅分别比上半年回升1.6个和1.7个百分点。

答记者问

记者:近几年我省采取了许多清费减负的政策措施,请问物价部门在收费管理和监管方面是如何推进的?

刘家城:常言道,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好落实是关键。近年来,我们在积极出台清费减负政策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加强收费监管的机制模式,创新收费管理,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及时落地见效。在总结探索的基础上, 2015年5月,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好“五个平台”推进涉企清费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价格部门以进一步建好收费清单管理等五个创新平台为支撑,探索我省涉企收费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手段。具体来说,就是:建好“阳光价费”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阳光公示;建好收费清单管理平台,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建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好网格化监督检查平台,进一步整治涉企乱收费;建好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一步推进网上督查涉企收费行为。这“五个平台”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收费监管系统,是我们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有效抓手,对加强涉企收费监管、落实清费减负政策措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任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记者:地税部门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有何新举措、取得哪些成效?

陈秀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1+4+6”减税政策,近期,我省地税部门出台了“减税降负十条政策”服务举措,降低企业成本是十条举措中重要的一条。在减轻企业成本方面,除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兑现税费优惠政策外,我们还将联合国税部门,进一步扩大“银税互动”合作范围和受惠面,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年度评价,深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联合多部门实施守信激励措施,帮助诚信纳税企业解决资金短缺和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此外,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地税征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再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统一按季预缴,减少预缴税款对企业资金的占用。

其中“银税互动”合作就是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起“以信养信、以税融资”的良性机制,协助纳税信用A、B级别的纳税人获得银行无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截至6月底,我省税务部门已与9家商业银行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合作,各级商业银行今年上半年累计向2096户企业发放纳税信用贷款和组合贷款91.29亿元。据测算,全省13437户A级纳税信用企业和125824户B级纳税信用企业均可申请“银税互动”贷款项目,约占全省参与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企业的84.66%。

实行按季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6月份我们通过后台批量调整21350户企业申报期限,仅按月改按季申报这一项,预计全年缓解企业资金占用逾80亿元,减少企业利息支出约4000万元。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的税负情况?

邱大南:试点以来,我省营改增减税效应逐月放大,试点行业总体减负显著:

一是试点行业全面减税。与原营业税税制相比,全省试点纳税人总体直接减税148.1亿元,税负下降23.1%,减税面达98.5%。“3+7”行业和四大行业均表现为净减税,其中“3+7”行业总体减税63.7亿元;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84.4亿元,税负下降14.5%,减税面达98.5%。其中,建筑业减税8.3亿元,税负下降5.3%;房地产业减税11亿元,税负下降5.8%;金融业减税26.6亿元,税负下降13%;生活服务业减税38.5亿元,税负下降34.3%。从四大行业的26个细分行业看,也全部表现为净减税。

二是产业链条明显减负。试点纳税人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可抵扣进项税额92.2亿元。其中:来自“3+7”行业新增抵扣33.7亿元;来自建筑业新增抵扣28.9亿元;来自生活服务业新增抵扣25.7亿元;来自金融业新增抵扣2.6亿元;来自房地产业新增抵扣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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