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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宁波分行涉八项违法行为 被央行罚款97.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因涉多项违规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97.5万元。

文件中载明,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经同意查询企业信贷信息;2.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3.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4.对违反规定的票据进行承兑、贴现、付款或保证;5.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其经收税款;6.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交易记录;8.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依法对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作出警告并罚款97.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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