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杨仕成
在“成都产业新政五十条”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促进成都产业发展呢?为此,成都市科技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十条”)。
7月25日下午,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第四场——“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十条”。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科技成果转化十条”从科技成果供给、成果转移和成果承接等3个方面,全面覆盖了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针对关键问题症结,形成了10项针对性措施。
转化生产力
科技成果供给
支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投资机构联合共建新型产研院
“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注重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活力,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有机融合,有效增强科技成果供给能力。
以支持建设市级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为例,最高2亿元,支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投资机构联合共建新型产研院;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开发,最高给予50万元补贴。
在打造国家级重大研发平台方面,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对新获批(授牌)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资助,对新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给予1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配套。
科技成果转移
科技企业最高可申请1000万元贷款
“科技成果转化十条”围绕健全技术转移体系,着力加强中介服务力量建设,进一步打通成果转化通道。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卢铁城解读,成都市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设立总规模不低于300亿元,面向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组建规模10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对初创期、种子期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建立规模50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给予科技企业最高1000万元贷款。
科技成果承接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最高资助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