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做好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50881
英文名:GUANG YUAN CHINA NUCLEAR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第三条办学类型: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
第五条学生在完成学院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