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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河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相关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层次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信阳农林学院(国标代码:11326)。

第五条 学校位置:信阳农林学院地处豫南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南临武汉,北倚郑州,京广铁路、京九铁路、宁西铁路、京广高铁,国道106、107、312和京港澳、沪陕、大广高速公路均在此交汇,是连南贯北、承东启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素有“江南北国,北国江南”之美誉,2009--2019年连续十一年被评为“中国十佳宜居城市”。

学校位于交通便利的沪陕高速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出入口处,312国道依校而过,距信阳东站(高铁站)仅5公里。校外山川隽美,阡陌纵横,校内鸟语花香,绿围翠绕,曲径通幽,山水相映,秀丽的自然景色和庄重的人文景观融为一体,形成幽雅静谧的校园环境。

第六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信阳农林学院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校园占地143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4.5万余平方米。在校学生1.69万余人,教职工96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4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70余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十佳双创典型导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2人,河南省教学名师2人,河南省模范教师1人,省管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40余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创新型科技团队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5个。

在省市领导大力支持和全校教职工的不懈努力下,学校办学赢得多方肯定,先后获得了多项省级荣誉称号。

第七条 招生类别: ①普通本科、对口本科(种植、养殖、旅游类、烹饪类)、艺术本科(美术类);②专升本(二年制本科);③普通专科、艺术专科(美术类)、对口专科(种植类、养殖类、烹饪类、文秘类)。

第八条 专业设置:2020年学校有49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和6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面向全国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本科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招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及其使用原则

(一)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

(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根据生源情况将预留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不点招”、“不收费”、“不降分”的规定。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录取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注意。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体质要求:除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旅游管理(空中乘务)两专业外,其他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旅游管理(空中乘务)两专业要求:1、五官端正;2、女生身高160cm-176cm,男生身高170cm-185cm;3、口齿清楚、表达流利。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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