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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崇明校区:上海市崇明县东滩大道999号

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非艺术类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以各省市统一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为依据,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及本校招生计划数划定投档比例。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无相关科目加试要求,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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