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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202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各专业的要求,我院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概况

(一)全称: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

三、组织保障

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成立高职单招专项工作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组织招生、纪检、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实施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组织教务、保卫、后勤等相关部门实施考试、综合技能测试工作。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028-35060557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已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考生身健康,无心理疾病,无遗传性、精神性、传染性疾病或恶性疾病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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