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