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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名称: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称为ShanXi Electric Power Technical College,英文简称为SXEPTC)

第三条学院代码:13745  

第四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栗国胜(院长)

第九条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路三段160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十条计划分配原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市)生源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往年计划分配情况等因素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分配办法:目前学院专科招生类型有普通高考、单独招生、对口升学共三种在本省范围内的非定向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列招生院校代码。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第十三条确定考生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理科综合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关于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政策。

第十五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六条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八条对口升学招生:对口升学的录取规则执行省招考中心制定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并通过邮寄录取通知书或电话直接通知。对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考生,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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