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桂林旅游学院
部标代码:11837
办学性质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4年) 专科(3年)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邮编:541006
学校网址:http://www.gltu.cn
招办网址:http://zsbgs.gltu.edu.cn/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和学校名称按桂林旅游学院有关规定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和要求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桂林旅游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规则
填报桂林旅游学院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本科或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按照考生生源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投档到学校的考生,我校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1.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一轮投档”原则录取。
(1)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