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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警察学院,英文名为Guangxi Police  College,学校代码11547。学校是广西唯一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高等学校,八桂警官的摇篮和法律人才培养的沃土。

第三条学校招生层次有本科、高职高专。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全日制本专科生安排在仙葫、五合两个校区就读。仙葫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军堂路6号,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在上级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公安专业招生面试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九条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有:

(一)公安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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