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护理专业报考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学前教育专业不招口吃考生。
四、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空中乘务专业招生条件参照中国民航空勤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业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