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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蒋颖:征收碳税时机逐渐成熟,需加快碳税立法

【财眼观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蒋颖:征收碳税时机逐渐成熟,需加快碳税立法

中新经纬3月3日电 (王玉玲)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中新经纬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将带来关于双碳政策法规、知识产权价值运营、数字政府建设和优化外资口径等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此前曾明确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同时,中国已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

在蒋颖看来,目前碳定价政策(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已经成为全球层面控制碳排放主流的、有效的方法,但碳税政策仍处于研究酝酿阶段,尚未出台。

她表示,尽管中国的碳排放仍属于生存排放和发展排放,但是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降速提质的新常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已经深入人心,征收碳税时机逐渐成熟。

蒋颖认为,需要加快碳税立法,同时需要解决碳税立法相关技术问题,包括碳税是作为独立税种还是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一个税目、碳税的纳税人是生产企业还是使用企业或者终端消费者、碳税的税赋在什么范围比较合理、碳税和其他税种怎么协调以避免重复征税等。

由此,蒋颖提出三大建议:第一,在税制设计上,现阶段可以考虑将碳税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一个税目;第二,在碳税纳税主体上,需要区别不同情况,确认原则为谁排放、谁使用、谁缴税;第三,在碳税税率方面建议采取渐进式提高的方法。

此外,针对外资发展,她表示,根据商务部相关规定,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境内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可按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行政审批。然而实操中,当外商投资性公司以境内人民币所得或外汇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时,因商务部对地方招商部门以资金来源地作为外资统计口径的考核标准之一,造成很多再投资企业较难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鼓励政策。

她建议,一方面,应当优化商务部门外资统计口径,追踪投资资金流向,调整招引外资的关键绩效指标;其次,需要加强对各地招商部门培训,支持接受企业提供的资金最终来源证明。(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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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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