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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200万!美国运动巨头新百伦出击,把莆田山寨鞋商告了

4月19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张某、莆田市大麦百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麦百伦”)与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新百伦”)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文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大麦百伦生产销售的鞋子包装纸、鞋盒、吊牌上使用“美国新百伦股份有限公司”等字样,与新百伦公司的“新百伦”字号相同或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

有意思的是,张某于香港注册成立美国新百伦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唯一董事,该公司官网简介载明其授权大麦百伦进行运动鞋服类的生产销售;与此同时,张某也曾系大麦百伦股东,并持有90%的股份。

一审法院裁定大麦百伦、张某连带赔偿新百伦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大麦百伦、张某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大麦百伦构成对新百伦涉案商标权的侵害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法院综合考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200万元在合理范围内。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实际上,这并非新百伦打的第一场商标侵权官司。

进入中国市场二十年来,一直疲于与假鞋制造厂商作斗争,然而维权之路艰难且阻。2015年,新百伦在与广东鞋企老板周乐伦的商标侵权案中败诉,还丢了中文译名“新百伦”,其原因是“百伦”注册商标于1996获准注册;“新百伦”注册商标于2008年获准注册。然而, 2017 年新百伦赢得了一场千万元赔偿的商标侵权官司,取得维权之路上里程碑式的胜利。

值得一提的是,马云曾认为,打假像是“一场与人类贪婪的战争”,市场需求决定着供给。尽管我国凭借着庞大的人口红利优势能够成为“世界工厂”,但是中国制作也在成为“山寨品”的代名词,要实现到“中国创造”的转型,知识产权的保护仍需多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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