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法院回应老人误种罂粟被判5年。此前报道,因被邻居介绍花很好看,一75岁老人种下两粒罂粟果实,直到派出所检查,清点出四千多棵,被判5年刑期。老人家属称,直到被抓才知道种的是毒品。
说明称,近日,“老年人种罂粟被判5年”视频和相关报道引发网友热议,该院现将案件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12月,被告李某某(生于1946年6月)在其儿子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某镇子经营的一个农场的空地上种植了两枚罂粟花果实,于2019年3月8日11时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新坝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铲除并清点,共计查获罂粟幼苗4104株。
在调查阶段,李某某多次交待清楚自己在种植罂粟,事发前李某某所在的村继续通过广播宣传禁止种植罂粟。之后案件被依法移送我院审理。在给李某某送达起诉书时,经办法官明确告诉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他们都明确表示,不需要委托或指定辩护人。
2020年9月19日,我院依法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审理。当李某某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出庭,其家人拒绝配合时,警方在开庭当天联系村干部将李某某带到我院,共同参加了庭审。李某某当庭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认罪接受处罚。庭审前后,法院官员能够正常与李某某沟通,未发现生理性耳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第2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植物3000株以上,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李某某非法种植4104株罂粟,犯罪时已72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事由,我院遂依法以李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在依法向李某某送达判决书之后,告知其家属判决结果。李某某口头表示上诉,后又由其同监室人员代写、其本人按捺手印向该院提交了书面不上诉意见。
我院在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也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