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海康威视(002415.SZ)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龚虹嘉、胡扬忠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告知书》(下称《结案告知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6 号)(下称《决定书》)——关于对龚虹嘉、胡扬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称,公司副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胡扬忠在增减持股份过程中未向 海康威视报告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的情况,导致上市公司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决定对龚虹嘉、胡扬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龚虹嘉、胡扬忠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前的2019年11月13日,海康威视曾发布公告称,龚虹嘉、胡扬忠两董事涉嫌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龚虹嘉于1965年出生,系中国香港永久居民。2001年11月参与设立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历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1年至今,任海康威视副董事长。
龚虹嘉也被誉为“中国的孙正义”。龚虹嘉曾在十几年前向康威视投资了245万元,目前这部分股份投资已收获600多亿元。
从2018年12月起,龚虹嘉同时任中源协和董事长。因此,在2020年3月16日,中源协和也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龚虹嘉受到证监会处罚的决定。
另据2020年2月29日海康威视发布的业绩快报,2019 年度营业总收入577.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8%;营业利润 137.25亿元,同比增长11.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3.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21%。
海康威视同时还发布公告,修改了此前的考核标准,将业绩考核指标由“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 分位增长率水平。”修订为“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 分位增长率水平。”
为此,在2020年3月4日,深交所下发了问询函,要求海康威视解释调整激励门槛理由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海康威视对此解释称,2018 年 8 月,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2019 美国国防授权法案》禁止采购名单,海外市场的开拓受到打压。2019 年 10 月,公司受美国商务部实体清单制裁 的影响,海外市场受到冲击、国内市场和创新业务子公司受到制裁波及,公司业务收入不可避免的受到负面影响。
公司当前经营环境较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制定时发生较大变化,原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不能和当前市场发展趋势及行业环境相匹配,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做出的动态调整。
海康威视还表示,公司此次修订《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提前解除限售、不涉及到授予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