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保监局发布“内保监罚〔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内蒙古利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内蒙古利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存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的违法行为。2017年,该公司提供代驾及代检车服务,共收取服务费13188元。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改)第二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根据该规定第七十三条,内蒙古保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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