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银保监局2日公布十余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国华人寿的一家分公司、两家支公司以及中国人寿的两家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合计处罚金额达166万元。
国华人寿下属公司合计被罚75万元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因客户信息不真实,被罚款三十万元。
胡呈硕时任国华人寿安徽分公司银保总监兼任银保部负责人,主持银保部工作,分管全辖银保业务,对客户信息不真实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十万元。
于卫红时任国华人寿淮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工作,对财务数据不真实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石多润时任银保总监,分管银保业务,对财务数据不真实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三万元。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淮南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二十万元。
徐大兵时任国华人寿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分管银保业务,对财务数据不真实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两万元。张良新时任银保部经理,对财务数据不真实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四万元。
上述三公司及五位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75万元。
中国人寿两分公司合计被罚91万元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及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罚款四十万元。
甄锐时任副总经理,分管团险业务,对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
孟晋时任第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对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杨飞时任个险部经理,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六万元。
另外,徐胜春时任中国人寿安徽省公司团体业务部副总经理,在终端审批环节未尽到审核把关职责,对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四万元。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被罚款二十万元。
范文波时任副总经理,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周伟时任个险销售部副总经理,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六万元。
上述两公司及六位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91万元。安徽银保监局此次的十余则罚单合计处罚金额达1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