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6日公布了浙江监管局对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决定书显示,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孔强,该公司存在未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违法违规事实。
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1.03万元,并处罚款61.03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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